根据《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通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自评,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现场评价,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抽查复核。现将2024年度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予以公示。公
示时间:2025年3月20日至3月27日。
附件:乐山市2024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.xls
乐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
2025年3月20日